根据《中国组织处理规定(试行)》(中央办公厅2021年发布),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、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、职务、职级调整措施。其类型共有五种,具体如下:
一、组织处理的五种类型
1. 停职检查
2. 调整职务
3. 责令辞职
4. 免职
5. 降职
二、组织处理与其他措施的区别
组织处理聚焦于岗位、职务、职级调整,与下面内容措施严格区分:
> 注意:组织处理可单独使用,也可与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。例如,免职后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,应再给予党纪处分。
组织处理五种类型的适用情形与影响期
| 类型 | 适用情形 | 影响期 |
| 停职检查 | 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或失职失责,需暂停职务配合调查 | 停职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|
| 调整职务 | 不宜继续担任现职,需调离原岗位或调整职务分工 | 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、晋升职级或进一步使用 |
| 责令辞职 | 存在严重失职失责行为,责令其主动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| 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,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职务 |
| 免职 | 违纪难题明显但短期内难以查清,或已查实不宜继续任职 | 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,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职务 |
| 降职 | 对严重违纪的干部,降低一个以上职务层级安排职业 | 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、晋升职级或进一步使用 |
三、拓展资料
组织处理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工具,其类型严格限定于停职检查、调整职务、责令辞职、免职、降职五种,均涉及职务或职级调整,旨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问责。操作中需根据难题性质、情节轻重精准适用,并与其他监督措施协同发力,共同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。